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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誌

 觸覺點字及觸覺標誌:

  • 必須設有觸覺點字及觸覺 標誌,以顯示洗手間是供男性、女性或無分性別使用。

憑觸覺使用的點字及凸字標誌:

  • 設置於建築物進出口的兩旁,應裝置觸覺點字及凸字

  • 列出建築物 的名稱與地址(即街道名稱與街號)

觸覺點字及走火通道觸覺圖:

  • 必須在顯眼位置

  • 以指示主要入 口、公共洗手間及主要公用設施的位置

  • 走 火通道圖須設在經修飾地面水平以上 800 毫米至 1200 毫 米之間

國際暢通易達標誌:

  • 國際暢通易達標誌是以面向右的輪椅作圖案

  • 標誌 以藍底白字製成及安裝在顯眼的位置

方向指示標誌及公眾資訊標示:

  • 指示方向的箭咀及視像資料須設在顯眼的位置

  • 尺寸 標誌的高度不得低於下列規定:

  •   60 毫米

  • 110 毫米

  • 200 毫米

  • 英文字體須清楚易讀,例如 Helvetica (中碼) ,除字首用大寫 外,其餘均用小寫

  • 中文字體應清楚易讀,例如用黑體

  • 標誌的角應為圓角

  • 國際暢通易達標誌中的圖案與底色的亮度對比,不得少於 70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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